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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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9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
发文机构
****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9-01 09:46:19

****环境局2026年9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181****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名称

贡山县浪格洛商砼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村委会****小组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贡山县浪格洛商砼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省怒******村委会****小组,地理坐标E98°41′48.130″,N27°53′50.440″。项目投资: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83%。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4333.33m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年产15万立****搅拌站生产线1条,建设实验楼、水、电、路等,同步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装卸、上料、皮带输送、筒仓、堆场、搅拌和运输废气,其中搅拌废气为有组织排放,其余原料装卸、上料、皮带输送、筒仓、堆场和运输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

2. 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场地内设备冲洗废水、器皿二次清洗废水等)、初期雨水及洗手废水。《报告表》核算,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2.969m3/d,洗手废水产生量为1.035m3/d,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7.7m3/次。

3. 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砂石分离机、水泵、空压机和风机等设备噪声,声源强度约为80~90dB(A)。

4.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设备收集粉尘、残余混凝土、试验室物理实验混凝土块、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废滤袋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经亚甲蓝试验浸泡、滴染、搅拌接触后的砂浆及混凝土试块、实验废液等。

5. 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废矿物油、生产废水泄漏进入外环境,下渗迁移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 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固体废物等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出现直排怒江及支流迪麻洛河、浪格洛河、影**域生态环境的情形。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措施

施工期采取对临路一侧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车辆密闭运输并定期洒水降尘等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废水收集进临时沉淀池(10m3)中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设备,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限速、禁鸣;厂区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回收部分回收****收购站,不能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施工活动全部控制在厂区用地范围内,沿金荞麦群落外缘设置1.2m高防腐钢丝网围栏,底部埋深20cm,阻断车辆、人员、砂石滚落;靠近搅拌区一侧增设彩钢防尘挡板,阻挡水泥粉尘沉降覆盖叶片。

(二)运营期

1. 大气环境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具体如下:

《报告表》所述,项目搅拌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7%),通过1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1、内径0.4m)排放。《报告表》核算,DA001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6mg/m3,有组织颗粒物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1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2.693t/a;《报告表》分析,厂房为封闭结构,对厂房进行喷雾降尘,厂区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输送,筒仓经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置;无组织废气由于厂房阻隔作用,大部分在厂房内沉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区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3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车辆冲洗废水、场地内设备冲洗废水经导流沟统一汇入项目区内设置的1个容积为120m3的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去除泥沙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1个约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经导流沟统一汇入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器皿二次清洗废水经300L的废水收集池收集后转运至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洗手废水经100L的收集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建设时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搅拌机、砂石分离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且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生产。《报告表》预测,采取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区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除尘设备收集粉尘(50.997t/a)、残余混凝土(30t/a)、试验室物理实验混凝土块(2.4t/a)、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27.32t/a)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袋(0.05t/a)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废机油(0.05t/a)、经亚甲蓝试验浸泡、滴染、搅拌接触后的砂浆及混凝土试块(0.18t/a)和实验废液(0.3t/a)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2.415t/a)用收集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 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按分区防渗要求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地面与裙脚应采用表面防渗措施;地面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至少 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生产区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水泥地面硬化。通过加强管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染物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 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固体废物等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出现直排怒江及支流迪麻洛河、浪格洛河、影**域生态环境的情形。

7.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有风险物质发生泄漏、火灾及爆炸等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贡山县浪格洛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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