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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08-27 |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6〕219号 | 生效日期: | 2026-08-27 |
********人大四次会议第26501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6〕219号
省能源局:
现就张胜源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动海北州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厅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按照职责做好全省新能源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对接,充分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在已批准实施的省、市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已将“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同时,结合已开展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做好与“十五五”相关规划的衔接,将“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新能源产业发展空间。关于“**热水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已于2026年1月30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针对项目建设,我厅将围绕用地要素保障职责,加强对州、县自然**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同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对项目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全面统筹保障。继续深化与省林草局用地用林用草用湿联动审批,进一步精简报批材料、精炼审批流程、共享底图数据,确保同一项目审查审核事项同步办理,实现用地用林用草用湿“只跑一次”,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围绕项目用地报批全流程,细化审查标准、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办结时限,发挥好模块化管理、清单化管控、智能化选址、并联化协同、常态化协作等五个方面举措作用,大幅压缩用地审批时长。
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97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