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镇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有序的生产生活与营商环境,新开河镇党委、****派出所、****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耕地**、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商贸集市、旅游服务、边境贸易、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殡葬服务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四)非法采砂、非法采矿、破坏生态林草与湿地**,以及暴力抗法、垄断经营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五)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暴力违法犯罪团伙。
(六)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制贩毒品、黄赌毒黑合流,以及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团伙。
(七)境内外黑恶势力相互勾连、跨境实施黑恶犯罪,以及在边境地区扰乱秩序、危害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
(九)其他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1.新开河镇****办公室
举报电话:0470—****200
接待地址:****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寄地址:****人民政府扫黑办(收),邮编:021400
2.****派出所
报警/举报电话:0470—****087****派出所)、0470-****255****派出所)、0470-****110****派出所)。
3.****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470-****205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涉案人员信息、时间、地点、经过及相关证据(录音、视频、书证、物证、聊天记录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对借举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威胁、恐吓、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人民政府
新开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