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XX公司诉讼案件选聘代理律师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
四、采购人地址:**省**市**区人民大街3299****广场16-18层
五、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项目预算金额:所有代理费总额不超过66万元人民币,基本代理费预算10万元,成功报酬预算56万元。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采购内容:为****XX公司诉讼案件选聘代理律师,承办XX诉讼案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案件程序终结或我行债权全额收回。
八、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事务所,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要求:无。
2.其他要求:与****不存在利益冲突。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加急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加急标书代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事务所仅限唯一主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一)发售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每日9:00至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领取方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详见“特别告知”。
(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文件发售联系人:张林奎
(五)联系方式:0431-****7627
(六)联系邮箱:zhanglinkui@cntcitc.****.cn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9月14日13时30分(**时间)前递交至********公司会议室(****关区生态大街2077****中心39层)。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十一、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本公告将****银行网站(http://www.****.cn/)、****网站(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金采网(http://www.****.com/)进行发布
十三、本次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
(二)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邮编:100081)
(三)联系人:张林奎、韩亚男、蒋雪娜、邓嘉莹
(四)电话:0431-****7627、0431-****7628、0431-****7626
(五)电子邮件:zhanglinkui@cntcitc.****.cn
附件:特别告知
本项目网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方法如下: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费用标准以平台提示为准。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33175获取支持。
潜在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