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药品(中药配方颗粒)配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本采购标的为****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属于医院临床中医药诊疗配套刚需保障服务。服务内容包含符合国家、**省质量标准的全品类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仓储、配送及售后保障,****医院门诊、住院中医诊疗业务提供常态化、不间断药品配送供给,保障临床辨证施治用药需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及配送规范。
拟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 1 |
中药配方颗粒 |
签订合同后三年内(合同一年一签)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中医临床诊疗必备的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保障项目,为满足临床常态化用药需求,我院先后依法组织三次采购活动:2026年5月14日至5月21日(第二包公开招标)、2026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公开招标)、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谈判采购)。各次采购文件均无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政府采购官方平台公开挂网,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三次采购公告期满后,全程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响应,无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标书代写
中药配方颗粒属于临床不间断刚需用药,供货中断将直接导致我院中医诊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影响患者就医服务。经核查,****具备完整的备案资质,产品质量合规,具备持续稳定供货、及时配送能力,能够完全满足我院临床用药保障需求,为现阶段本项目唯一有效响应且可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鉴于本项目属于临床刚需,如继续开展竞争性采购,存在供货中断风险。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规定,为保障临床诊疗业务连续运行,本项目多次组织竞争性采购均无有效竞争,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牛栏山镇牛汇街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7日(五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市离市区**大道32号
联系人: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肖墙路9****广场B座1512
电 话:035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建梅
电话:0351-****000、156****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