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内容,为学生提供更多课后服务类型的选择,****学校课后服务社团开展项目的需求,需向社会补充遴选第三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遴选2026年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项目编号:****
二、分包及服务要求
1.采购预算:单价:15元/课时/人(40分钟/课时),参选人基于此单价的基础上,根据各课程内容办学特色和教学特长竞报课时时长及单价。
2.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限为2026年9月-2027年6月,****学校校历安排。
服务期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若合同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且师生满意度达到80%以上,同时双方对履约及服务情况无异议可续约,续约需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已完课程按实际发生结算。
三、资格要求
1.拟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审批部门审批,持有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并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3.****学校****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
5.成为课后服务承接主体前三年内未有过被****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经历,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开展培训活动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且在惩戒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课后延时服务项目遴选。
7.符合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确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可兼投兼中。
如为个人进校提供课后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拟引入的社会专业人员应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2.品行端正,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
3.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第三方机构进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本条要求执行,****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符合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保证。
6.符合学校根据课后服务内容和质量等确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可兼投兼中。
四、领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3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时间)。
2.地点:电子邮箱内获取电子版遴选文件。
3.遴选文件获取:参选人需将下述资料发至邮箱****@163.com(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邮件名称“项目名称简称+参选人名称”)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资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合法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②办学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信用查询截图;⑤近3年内没有被****学校课后服务资格承诺函⑥****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⑦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缴费收据(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参选人简称)
如为个人进校提供课后服务的,需提供以下资料(签字):
①有效的身份证明;②职业(专业)能力证明;③信用查询截图;④近3年内没有被****学校课后服务资格承诺函;⑤****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⑥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缴费收据(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参选人简称)。
注:网上报名以电话确认通知为准,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参选人最终****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自贸区支行;账号:812********8677)。
五、参选文件递交及遴选的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6年9月6日8:30–9:30(**时间)
递交地点:****会议室(地址:****开发区辰嘉路363号)
2.遴选时间:2026年9月6日9:30(**时间)
遴选地点:****会议室(地址:****开发区辰嘉路363号)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遴选活动。
2.个人进校提供课后服务注意事项:
个人进校授课人员社保要求:人员不得属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职员工,不得存在培训机构社保挂靠、代缴情形。社保仅接受:①灵活就业个人自行参保;②社保缴纳单位为与校外培训业务无关的普通企业。若社保参保单位为培训机构及其关联主体,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七、联系方式
1.遴选人:****
地址:****开发区辰嘉路363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99****中心2号楼1002室
联 系 人:国老师
电 话:0531-****3202;156****0316
编辑:宁营营
初审:张丽巍
复审:马 鑫
终审:刘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