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27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副产焦磷酸钠质量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副产焦磷酸钠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 ****开发区****园区 | **** | **瓮****公司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省黔南州****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厂区内。现有项目“****磷化工**综合利用项目”,2023年11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347号),项目规划分三期建设,一期已建成并于2026年4月23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内容为10万吨/年三氯化磷装置、5万吨/年亚磷酸二甲酯装置、5万吨/年草甘膦装置、5.5万吨/年氯甲烷回收装置,配套1套母液蒸发装置(副产工业盐4.3万吨/年)、1套母液定向转化装置(副产焦磷酸钠2.3万吨/年);二期、三期暂未开工建设。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安装采用湿式切割、钻孔,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和机械,使用合格燃油,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后,****开发区****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采用“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等可视化设施,减少施工过程中“跑、冒、滴、漏”,防范地下水、土壤污染。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排查,对设置的事故围挡渗漏点采取截污堵漏的措施,施工期间清洗废水收集采用水泵及可视化管道进行收集,避免破坏车间现有防渗设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按规范操作、加强维护保养,设置临时性声障,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施工作业规定,减少撞击、敲打等人为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园区****垃圾场处置。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电渗析工序废气密闭收集,经三级氢氧化钠碱洗塔喷淋净化处理,氯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由25m高排气筒(DA033)排放,氢气依托电渗析装置设置的强制通风系统进行稀释,达到《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安全控制要求(体积浓度≤1.0%),由15m高排气筒(DA034)排放。 本次燃料调整仅涉及RTO焚烧系统及母液定向转化装置用气单元,RTO焚烧系统及母液定向转化装置废气均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不新增废气治理设施。RTO焚烧系统采用“预处理(碱吸收)+固定式三室蓄热燃烧+后处理(碱吸收)”工艺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由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母液定向转化装置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烟道喷入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湿电除尘器”工艺处理,由5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碱洗塔排出的高盐废水全部进入厂区现有的蒸发浓缩装置,经蒸发结晶处理后回收工业盐氯化钠,蒸发冷凝水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初期雨水经现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7000m3)收集,送至******处理站处理。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堆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已按照重点防渗处理。 本项目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用“可视化”原则,明管+明沟敞开式布设,严禁设置地下暗管、封闭暗沟、地下埋地管道,对有可能产生高浓度废水的生产设施、收集池、循环池全部设置池中池或架空结构,便于日常巡检、泄漏排查与检修维护。 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特点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设置在室外的水泵、风机、碱洗塔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加装消声器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对噪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膜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180m2)暂存,外售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80m2),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