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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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8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省**县红水河镇**玉石矿改扩建项目、****风电场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省**县红水河镇**玉石矿改扩建项目

**县-红水河镇官固村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红水河镇官固村,为**(重大变动)项目,于2016年9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罗环审〔2016〕35号)。

本次主要变更内容:玉石矿开采规模由0.1万吨年变更为0.15万吨/年。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面配套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散装水泥、沙子等易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置专门的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结构。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工业场地占地区域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提倡文明施工,控制人为噪声。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经过居民点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出场,放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表土运至**临时堆土场进行堆存,石方运至工业场地进行综合利用。****材料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统一收****政府主管部****填埋场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生态保护红线与开采范围交界处、天然林边界设置永久性标识线和物理围挡,开采严格在标识线内进行,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采用边坡防护网或者防护栏进行边坡防护,及时开展植被的恢复。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教育,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以警戒线划分施工区域边界,防止施工人员误入施工区外,对非施工区范围内的动物造成影响。开挖的表土应集中堆放,保存好,施工结束后,用于厂区地表植****绿化所需的耕植土。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剥离粉尘、爆破粉尘、采矿粉尘

项目配套雾炮机洒水降尘,控制露天扬尘产生及逸散。

(2)运输粉尘

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轮胎冲洗池,转运车辆在驶离场地前应进行轮胎冲洗,其表面不得附着泥土。加强道路管理,保持平整良好的运输路面,及时清扫路面、加强洒水降尘、车辆行驶限速,运输汽车加盖篷布。

(3)装卸粉尘、堆场粉尘

产品堆场及整个装卸过程在工业场地封闭式厂棚内进行,矿石装卸处安装喷淋设备,装卸时降低落矿高度并配套喷雾洒水降尘。临时堆土场采取防尘网(编织覆盖),配套设置自动喷淋洒水设施和雾炮机。废石场配套设置防尘网、洒水降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露天采场淋溶水经排水沟排入1#淋溶水池沉淀后,用于露天采场洒水降尘,不外排;工业场地淋溶水、切割废水、车轮清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2#淋溶水池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输道路淋溶水经排水沟排入3#淋溶水池沉淀后用于**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滚石区(不含废石场)淋溶水:经排水沟排入4#淋溶水池、5#淋溶水池沉淀后用于滚石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废石场淋溶水经排水沟排入6#淋溶水池沉淀后用于临时废石场洒水降尘,不外排;临时堆土场淋溶水经排水沟排入7#淋溶水池沉淀后用于临时堆土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m3/d,工艺:A2O+MBR膜处理工艺)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农灌。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柴油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绳锯机、排锯机等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置于厂房内。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仅在昼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沉淀池、淋溶水池的沉沙收集自然晾干后暂存于废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砍伐等活动。表层土壤单独设置临时堆放场,并进行防护,用于临时占地和矿山生态修复土壤回填覆盖。临时堆土场、废石场堆放应设置挡渣设施、修建排水沟等措施。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教育,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生态修复遵循“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禁止引种栽培境外入侵物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注重乡土植物应用,生态修复后的区域与周围环境应具有协调性。

7.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采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工程。由于**部分区域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置生态缓冲带,用于保护采矿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用地边界与红线之间建立明确的物理隔离,设立永久性围栏、界桩及警示标识,禁止任何施工设备、人员及物料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在**上游及周边布设完善的雨水导排系统,确保地表径流不直接冲刷或流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对开采形成的边坡、平台及时进行复绿,采用根系发达的本地植被。严格控制爆破作业强度与频率,采用微差爆破等技术降低振动与噪声传播。在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一侧设置声屏障,并在动物活动频繁季节(如繁殖期、迁徙期)限制高噪声作业。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2

****风电场

**县牙舟镇

**县****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县牙舟镇,场区中心坐标东经E 107°17'62.431"、北纬N 25°89'49.397",属于陆上风力发电项目,项目用地59.445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2.3547公顷,临时用地47.0904公顷。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规划装机总容量100MW。风机组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箱变在风力机组旁就近布置,设置69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本工程拟采用4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牙舟升压站(220kV牙舟升压站与本项目同时建设,并同时投入使用,220kV牙舟升压站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35kV母线侧,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电缆铺设方案,集电线路共计31.21km,采用架空(29.03km)+直埋(2.18km)相结合的敷设方式,各风机箱变采用直埋电缆接入集电线路,其余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的敷设方式。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187080M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1870.8h。本次评价对象不包含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建设内容。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不同施工活动保护措施

①工程准备保护措施

开工之**行现场施工测量及放样,按照图纸要求明确各施工区的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②道路施工保护措施

开挖过程中,做到土石方内部平衡,应将表层土单独剥离堆放在附近弃渣场库尾或**道路场内空地,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弃料作业,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排,禁止就地倾倒渣土形成边坡。在道路挖方边坡顶部设置截水沟,道路内侧设排水沟,排水沟沿线设沉沙池。道路建成后利用表土对两侧边坡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种。尽量减少损坏地表面积,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砍伐,对有移植条件的树木要进行移植,并对道路边坡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的破坏。

③风电机组施工保护措施

风电机组基础、箱式变压器基础施工开挖表土和石渣就近集中收集分开堆放于吊装平台平缓处,并采取临时水土保持措施;不能利用的弃渣,需运往弃渣场处置。做好边坡防护,采取不同的边坡防护措施,基础周围设置排水设施。项目风机等主要设备需要进行接地,在地下预埋钢管、扁钢等材料,利用电缆连接钢管或扁钢进行接地。应合理规划,基础施工时,应将接地的材料先行进行预埋,尽可能将接地材料预埋在基础开挖范围内,并埋设电缆沟槽。施工前,剥离电缆沟开挖范围表土,堆放在电缆沟一侧,表土用于边施工边恢复植被。风机吊装完毕后使用表土对安装平台和边坡进行土地整治,全面撒草籽,清理施工现场。

④集电线路施工保护措施

塔基基础采用原状土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过程中标记圈定施工活动区域,严禁破坏塔位周围的边坡及植被,严禁就地向塔位下方弃渣。集电线路杆塔严格按照《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设计实施,满足导线对林木最低净空要求。集电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时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通运条件差的采用人抬、马驮方式运输,导线采用无人机进行放线。风机、箱变采用地埋电缆接入线路,因在风电机组施工时埋设电缆沟槽,剥离电缆沟开挖范围表土,堆放在电缆沟一侧,表土用于边施工边恢复植被。施工完毕后对电缆沟施工扰动未占压裸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清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砾石、杂物、将凹地回填平整,土地改良,清理块石等杂物,将前期剥离的表土回覆,全面撒播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堆土体表面用防尘网进行苫盖。

⑤临时工程施工保护措施

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堆场、搅拌站,临时工程主要为弃渣场,对弃渣场下游应建拦土墙,上游及两侧设截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堆渣前,在弃渣场出口设拦土墙,在弃渣场外围设截水沟,在截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池。堆渣完毕后利用表土对渣面进行土地整治并全面撒播草种,做好生态修复工作,防止发生新的水土流失。弃渣过程中,应分层堆放,层层压实,合理确定坡度。弃渣场施工过程中,应优化施工管理,使挖填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

(2)植被、植物保护措施

①避让措施,设计方案避生态敏感区,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在不影响交通运输的前提下,吊装平台、弃渣场、电缆沟等临时施工占地应尽量选择在道路区,或缩小范围,以减少对林地的占用。

②减缓措施,风电场的风机基础、吊装平台、**道路开挖填筑边坡较多,施工期应尽可能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

③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原表层剥离熟土作为功能恢复覆土来源。表土剥离过程中,尽量减少对表层植被的破坏,对于一些可移植的植物,如灌木和草本植物,进行移栽保护。本项目占用**县地方公益林、天然林,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林地征用手续,缴纳相应的林地征用补偿费。在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

根据工程特点,做好临时占地、弃渣场、施工扰动区域等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土地复垦工作,各施工场地的主要恢复补偿措施如下表:

各施工场地主要植被恢复措施

序号

场地

植被恢复措施

1

场内道路

两侧应该种植行道树,采取工程和植物相结合的措施护坡,对于临时建筑物和临时公路,在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建筑物,并采取覆土、迹地恢复,植被恢复采用播撒灌木籽和草籽防护,道路高陡边坡采用格梁灌草绿化护坡进行防护,护坡框格间混播灌草;对较缓的边坡采用喷播植草护坡防护;施工结束后对道路裸露地撒播草籽绿化。

2

风机塔和吊装平台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场地,并结合场地原土地利用情况撒播草籽绿化。

3

集电线路

集电线路分段施工,及时回填、平整,恢复施工迹地,结合原土地利用情况恢复植被,以撒播草籽为主。区域人迹较少植被类型多样,植被连通性较高,其生态补偿措施应以栽植乔-灌-草复合生态系统为主,加速植被恢复。

4

弃渣场

弃渣施工完毕后,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同时将清出的表土层进行回填覆土,可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使植被得以恢复,坡面撒播草籽,顶面种植水土保持林,林间种植灌木、撒播草籽。

(3)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避让措施,施工活动尽可能避让茂密的林木或灌木区域。施工活动避让冲沟、洼地等两栖动物的栖息地。

②减缓措施,施工期进行生态观测和监理,重点进行迁徙鸟类及其通道的调查,及时优化调整施工时间、措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晨、昏和正午尽量避免高噪声作业,禁止夜间施工。

③补偿和恢复措施,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塔施工完成后,对其临时占地合理绿化,尽快恢复动物生境。

④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便提高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制定相关规则,竖立宣传牌、警示牌,遵守林区管理规定,避免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伤害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禁止捕捉鸟类。

⑤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加强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在主要的施工区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提高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施工过程应合理安排,尽量避开敏感期,缩小影响范围,缩短影响时间。通过加快植树造林,尽快恢复工程临时占用的林地,从根本上有效地保护评价区内鸟类及其它动物。

(4)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场地开挖表层土壤,剥离的表土临时存放在各渣场的库尾,在表面种草时进行临时遮盖,并在堆土周边布置临时拦挡,在场地来水方向上布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防治水土流失。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和土地整治的土源。施工车辆及机械使用前,应做好检修工作,杜绝车辆及机械漏油现象发生,防止施工场地发生渗漏,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迁移。

(5)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①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风机机组、**道路及塔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集电线路以架空线路的形式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跨越长度121m,生态保护红线为生态评估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施工期禁止超范围施工,禁止任何施工活动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建筑材料利用驮马运输会对少量植被进行践踏,在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废水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

②公益林、天然林

本项目临时用地占用林地436125m2;其中风机吊装平台占用地方公益林796m2,吊装平台、弃渣场、**、扩建道路、直埋电缆沟占用天然林435329m2;永久用地占用林地112283m2,其中1个塔基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64m2,两个塔基和C11风机检修道路BJX4占用地方公益林1322m2,其他风机、塔基、箱变基础、检修道路占用天然林110897m2;集电线路跨越国家公益林362m,跨越地方公益林936.11m,跨越天然林16430m。对临时占地区域的肥沃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存放,用于后期的植被恢复,严格划定施工边界,采用红线、围栏等措施,禁止超范围作业。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林地征用手续,缴纳相应的林地征用补偿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恢复效果进行长期监测与评估,确保恢复达标。强化环境管理,设立生态监管员,全程监督施工活动,杜绝盗砍盗伐、捕猎等违法行为。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的消减和控制措施

①施工区域场地采取及时喷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对进场道路和施工区道路进行硬化,使路面保持清洁。集电线路施工过程中,沿线有居民分布,施工期间可在居民侧设置围挡减轻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②土方工程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天气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

(2)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道路居民聚集区域要适当加强洒水次数,运输车辆必须密封或加盖防尘布,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

(3)钻爆粉尘防治措施,钻机自带降尘设施,减少爆破振动,爆前喷雾洒水。

(4)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施工场地PM10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相关要求,施工场地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本项目依托220kV牙舟升压站施工营地,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同时安装专用的油烟排气筒,排气筒的高度应高于办公楼的高度。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3m3/d。施工期设置多个移动铁皮沉淀池(单个2.4m3),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约6.4m3/d,本项目依托220kV牙舟升压站项目,不另设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化粪池(规模不低于5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沿线设置一套移动环保厕所,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施工营地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对河流的保护措施

项目A回架空线路跨越谷硐大河,塔基距谷硐大河最短直线距离140m,风电机组距谷硐大河最短直线距离770m,施工期应对河流采取保护措施。

①在河流附近施工时避开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河流的影响。

②禁止在河流附近停放机械设备和进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

(4)其他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做好施工区和弃渣场的场外雨水截流沟,可大大减少雨水进入施工区。

②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架空线路、直埋式集电线路、道路等施工应及时做好回填、边坡防护、防雨水冲刷工作,并设置建有围挡的土石方临时堆场,防止雨水冲刷对水环境带来影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生态恢复设计、恢复,做到“边施工、边恢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③施工车辆及机械使用前,应做好检修工作,杜绝车辆及机械漏油现象发生。

④禁止雨天施工,对临时堆放的表土及粉状建筑材料,应采取遮盖措施,避免雨水冲刷。

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严禁在施工现场采用高音喇叭指挥作业,提倡轻哨、手语指挥的文明作业方式,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和22:00~06:00期间施工,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施工场地场界较远的地点,保证施工场地场界达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分散设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弃渣

本项目建设产生的弃渣石方分别就近运至项目所设置的7个弃渣场堆存。本项目总弃方约34.42万m3,总容量约38.17万m3,占地面积约3.42hm2,弃渣场能满足弃方要求。

本项目设7个弃渣场,具体情况如下表:

弃渣场区

弃渣场位置

占地面积(hm2)

设计容量(万m3)

1号弃渣场

C2风机道路旁

0.43

6.75

2号弃渣场

C2风机道路旁

0.68

2.43

4号弃渣场

C13风机道路旁

0.36

6.73

5号弃渣场

C13风机道路旁

0.51

9.62

6号弃渣场

C15风机道路旁

0.5

3.54

7号弃渣场

C17、C18风机道路旁

0.39

4.64

8号弃渣场

C17风机道路旁

0.55

4.46

合计

3.42

38.17

每个渣场均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挡墙拦挡,弃渣场边坡上部布设截水沟,将坡面径流引向自然沟道内,并分别设沉沙池与排水沟相接,施工结束后,每个弃渣场进行草灌恢复。

(2)生活垃圾

本项目依托220kV牙舟升压站项目,不另设施工营地。营地和施工沿线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生活垃圾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废机油和含油废水隔油、沉淀过程中产生的浮油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不另设施工营地,依托220kV牙舟升压站施工营地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定期及时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风机基座周围植被的恢复,风机竖立后,可在基座周围进行绿化覆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以补偿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损失生物量。

(2)对陆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对鸟类的保护措施,项目运行后期,****风电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鸟类伤亡事件。设立鸟类保护、救护管理制度。****风电场周围活动情况,必要时应当停止运行,保留候鸟安全的迁徙通道。计划把风机定期检修放在鸟类迁徙季节。风力发电机的机件使用非反光涂料,减少反**光对鸟的影响;风场内避免大功率灯使用,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泄漏光。增强保护候鸟意识,按相关规定及国家、**省相关法规要求,禁止捕猎候鸟、捡取鸟蛋、破坏候鸟栖息地等行为。

②其他动物保护措施,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防火、禁猎,保护风电场周边林地、灌丛、草丛等植被,保护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风电场员工的宣传教育,严禁人为捕获蛇类、蛙类等**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3)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运营期无人值守,检修时产生的危险废品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并做好防渗漏措施。

(4)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风电场,运营期无人值守,检修时沿已建检修道路活动,不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委托专业机构对线路周边的鸟类活动进行监测,评估撞击风险。如果发现风险较高,应考虑在电缆上安装鸟类警示器(如反光片、驱鸟器)。规定维护车辆和人员只能沿指定路线行进,禁止擅自进入生态保护区,维护产生的垃圾必须全部带出。建设单位应设置线路定期巡检管理人员,并每月对跨越环境敏感区的集电线路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提出存在的风险隐患整改要求,及时按整改要求限期完成。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经《报告表》预测,距风机基座水平距离400m以上区域,风机噪声即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环境噪声标准。本项目采取变速齿轮箱选用减噪型,叶片选用减速叶片,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运行良好,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风机机舱内机舱孔缝采用玻璃钢填缝剂进行密封等降噪措施降低,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运行良好,定期对居民点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若存在噪声超标及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行后,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查道路会有少量车辆通行,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产生量少且分散,被区域植被吸附、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4.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依托220kV牙舟升压站设隔油池(0.5m3)、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规模2m3/d,工艺AAO),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升压站绿化。

5.风机光影保护措施

本项目风机北侧居民点均在光影防护距离(风机光影长度)之外,本项目不存在光影扰民的情况。

****风电场对周围居民的光影影响,(1)在风机旋转叶片表面涂覆反光材料,降低光线反射和折射减少形成光影的机会。(2)根据光照强度和风机转速的关系,合理调整风机的转速,减少旋转叶片形成的光影干扰。(3)根据不同时间段和季节的光照条件,合理安排风机的运行时间和模式,避免在高光照时段产生较大的光影问题。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旧零件

风机叶片后期维护及更换会产生少量的废旧零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2)危险废弃物

本项目每台箱变内油量约1.5t(1.68m3),箱变基础设集油坑,并单个容积约为2m3,共设置16个集油坑,集油坑须做好防渗漏要求,可满足箱变事故排油的需求。更换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用专用油桶收集暂存,暂存于220kV牙舟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7.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拆除的风机叶片及箱式变压器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项目服务期满后风机叶片交由专业部门回收再利用。

②项目使用的箱式升压变压器,服务期满后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基础拆除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

②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

③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应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

④根据项目周边**禀赋、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运营管理单位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重建与当地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植被群落,恢复生物多样性。

8.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机箱式变压器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变压器油外排,箱变基础设集油坑,并单个容积约为2m3,共设置16个集油坑,集油坑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防渗。本项目集油坑可满足箱变事故排油的需求,一旦发生变压器油排放事故,事故油池可收集变压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部门回收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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