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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发布公告、机构申报、资格初审、综合评审,拟选用****承担**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专题班培训任务,拟选用****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2家培训机构承担**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常规班培训任务。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3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打电话、写信、电子邮件或来访的方式,向****反映。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承担培训任务的,将取消其承担培训资格,或拟选用的培育机构自主放弃承担培训任务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53-****510
电子邮箱:****@126.com
地 址:**市**区文化西街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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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供稿:伏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