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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中央空调系统 | 4.0/套 | 无 | 无 | 1、5匹冷暖嵌入式空调。 2、能效等级:1级。 3、运行模式:变频冷暖 4、APF:≥4.1。 5、额定制冷量:≥12000W。 6、额定制热量:≥13200W。 7、制冷额定输入功率:≤3850W。 8、制热额定输入功率:≤3400W。 9、室内机循环风量(高/中/低):≥ 30/27/19m3/min。。 10、室内机噪音(高/中/低)声压级:≤48/44/39。 11、室外机噪音(制冷/制热):≤59dB。 12、电源规格(PH-V-Hz):1-380-50 13、根据实验室特殊使用环境,****实验室环境的精准调控,设备须配备以下模块(验收时需对模块功能进行校验): (1)设备内置湿度传感器模块,根据实验室环境要求,具备自动除湿、低温除湿功能,采用LED显示,显示实验室温度,实现设定湿度范围。 (2)内机送风模式:四个导风板可单独控制,可分别处在不同的开启角度,****实验室不同位置的温度及气流分布的使用需求。 14、根据现场优化安装需求,免费配套提供优化安装所需的全部材料:包含所需铜管(含保温棉),PVC排水管(含保温棉),电气改造,外机架,打孔,安装辅材等。 1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采购人使用环境发生改变或场地布局进行调整,需对已安装调试好的设备进行移位、拆除及重**装调试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移位、拆除及重**装调试。上述服务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提供该项服务,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情形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得就此提出任何费用追加要求。 16.为保证设备质量,依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策,验收时须提供设备的3C认证,节能认证等,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包含制冷量、制冷功率、制热量、制热功率、噪音、循环风量、电辅热、能效比APF)检测报告复印件,验收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其承诺事项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设备性能参数及售后服务内容、范围、期限的全部要求。 | 本项目不指定品牌型号,供应商根据参数提供确定的品牌型号。售后服务按附件中商务要求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