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特林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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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6-09-01 15: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黄江村三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依托原有采矿活动形成的露天采坑(采坑面积约3万平方米,深度约10—21m,平均深度约15米,标高在+631~+659m),综合利用以自有矿山及邻近企业金时达石业开采的表土、泥夹石,自有矿山及北川****公司砂石加工产生的压滤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对采坑进行回填复垦,项目设计总回填量约67.5万吨(已回填约25.5万吨,剩余待回填约42万吨)。项目计划1年内回填复垦完毕,并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回填复垦,恢复成林地。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并优化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依托**已形成的露天采空区开展固废回填作业,运输环节全部利用**现状已建成的场内运输道路作为物料运输通道,无便道、进场道路施工,主要进行沉淀池修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

(三)严格落实并优化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汇流雨水自然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采坑区洒水降尘及车辆清洗;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企业原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处理厂或****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并优化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卸料扬尘、回填作业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经洒水抑尘、雾炮降尘后无组织排放。上述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并优化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落实夜间不生产及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控制进出车辆车速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时清掏并回填于现有采坑。本项目用于采坑回填的压滤泥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物料进场、分层回填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等各项管控要求,建立完整一般工业固废专项台账,记录物料进场日期、运输车次、物料重量、物料类型、回填分层标高等。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你单位应及时登录“无废**”平台,建立电子台账,依法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和处置(含委外)等信息。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回填完成后,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复垦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与风险评估相匹配的环境应急物资,强化培训演练,并与政府、相关单位间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体系。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

(九)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十)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六、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北川****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601-510726-04-01-434642】FGQB-0007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006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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