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出租人就发布的《隐患问题及安全管理协议》进行修改澄清,项目安全隐患以此次发布为准。
1.项目内多处电箱无明显标识,无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项目内多处电箱电线进出箱(板)的线孔无绝缘保护套保护系统;
3.****酒店顶楼配电箱无箱门;
4.项目内多处配电箱箱门未跨接;
5.项目内多处配电箱箱门无警示标识;
6.项目内多处配电箱内回路编号缺失;
7.项目综合楼未聘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
8.****酒店顶楼配电箱内同一端子上接导线多于2根、配电箱内带电母线处无隔离挡板;
9.项目结构鉴定报告已过期;
10.****酒店电梯检验合格证过期;
11.****酒店电梯机房门口未安装挡鼠板;
12.****酒店电梯机房转动轮转动部分未加防护罩;
13.****酒店电梯限速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未定期检验;
14.****酒店电梯机房内未安装感烟探测器;
15.****酒店8楼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16.****酒店****中心楼梯间门未采用防火门;
17.****酒店消防控制室主机故障未及时处理;
18.部分建筑(包括但不限于2栋(宿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19.综合楼多处封闭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
20.建筑未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文件或消防评估合格报告;
21.****酒店消防维保报告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
22.项目变配电室内无安全警示标识。
上述隐患问题1-22项由乙方负责治理。其他条款与原《隐患问题治理与安全管理协议》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