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墩路1号集体物业安装315KVA变压器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致: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豆墩路1号集体物业安装315KVA变压器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水务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豆墩路1号集体物业安装315KVA变压器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谢岗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豆墩路1号集体物业安装315KVA变压器工程,主要内容为豆墩路1号集体物业进行315KVA变压器安装,总投资约为27.73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77,367.4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277,367.4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6,277.31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5,105.15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东****公司,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单位:******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蘅电力****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豆墩路1号集体物业安装315KVA变压器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电****电站、成套配电箱、电力电缆等)、2、土建部分(成套箱式变压器基础、成套箱变围栏、拆除砖砌灶台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9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06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完成证照换领后,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等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3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3.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 请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省**市**街道莞太路**段22号2单元1008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或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保证退回时图纸完好,无缺失或损坏】。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会时间:2026年8月20日10时00分,地点:**市谢岗镇东门路11****村委会大楼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网址(http://www.****.cn/)、****公告栏发布。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00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其他: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标书代写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9206
地址:**市谢岗镇谢岗红地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 /
地址: /
8.2 其他: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谢岗镇谢岗红地堂 |
地 址: |
**省**市**街道莞太路**段22号2单元1008室 |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 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人: |
袁工 |
| 电 话: |
0769-****9206 |
电 话: |
0769-****0288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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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