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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采购单位: ****
发布日期: 2026-09-01
****广场及人防工程经营权转让提质改造项目(跟踪审计)
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公开询比招标的“****广场及人防工程经营权转让提质改造项目(监理)”,现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单位:(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复核的权利)。标书代写
修改为:5.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单位:(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复核的权利)。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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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