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麻醉机一批和麻醉监护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删除《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采购包1(麻醉机一批)”的“附表二:麻醉机B”中“(一)每台配置清单要求”序号第12条和“(二)技术参数”中的第48条;技术参数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2.《第四章 评标》的“3.详细评审”的“采购包1(麻醉机一批)”的“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评审项评审标准更正为:(1)根据《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带▲号条款(重要性技术要求,共23条),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性能要求的得23分,每负偏离(未响应或不满足)一条的扣1分,全部不响应的,本小项得0分。 (2)根据《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不带“★”或“▲”的条款(一般性技术要求,共102条)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性能要求的得7分,若存在负偏离(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则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得分=(102条-负偏离条款数量)÷102条×7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全部不响应的,本小项得0分。 注: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投标人的响应情况为准;若技术指标有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版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若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不得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2.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市**区康宁路1号
联系方式:0757-****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禅**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61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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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