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校**项目比选公告 |
| 我校现就银校**项目开展比选,****银行机构参与响应,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银校**项目 2. 比选方式:比选邀请方式 3. 比选有效期:比选后90天 4. 比选成本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应答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选应答人应开始为比选人提供服务,服务期自服务提供之日计算, 服务期 5年 6. 服务要求:**银行用于支持比选人的教学科研设备、图书及电子**、金融应用及支付场景、智慧校园等建设****银行承诺的经济贡献;且提供涵盖包含但不限于资金管理、结算服务、师生专属金融产品等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同时,****财政厅办理相关账户(含零余额基本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教职工工资卡、公务卡等)迁移事宜,其产生的****银行承担。 7. 服务地点:****指定地点(范围)。 8. 付款方式:****银行提供的经济贡献按年度等额投资比选人教学科研设备、图书及电子**、金融应用及支付场景、智慧校园建设等,如果当年投资未使用完毕,自动结转到下年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分行参与比选的,****分行参加,须提供实际控股法人单位授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答人及其经办****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银行****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10.应答人或****分行****财政厅****银行且办公地点在**市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方式:应答人需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银行****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文件获取:报名合格应答人需提供电子邮箱,我校将以电子邮箱方式免费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 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16:30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获取文件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全部要求。 四、比选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标书代写 1.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18日 09:30,逾期、密封破损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2. 递交地点:********中心318****财务处)。 3. 文件要求: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正本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份。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比选应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应答人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号标识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2. 应答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竞争等行为,经查实,比选人将取消其应答资格或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比选过程中提交应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应答人不足2家时,比选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4.比选结束后,将比选结果报给党****银行。 六、联系方式 名 称:****计划财务处 地 址:**省**市蒋巷镇********中心318****财务处) 联系电话:0791-****4892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791-****4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