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中心项目(B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复核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五粮****中心项目(B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复核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四、采购人地址:**市青城山镇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31日-**市**区锦东路668****广场14楼。
七、公示期: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4日
八、成交候选人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含税):963616元。
服务周期:审计服务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跟踪审计服务、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复核报告并完成资料归档移交之日止。跟踪审计服务期限暂定18个月。
第二成交候选人:中联****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837563.6元
服务周期:审计服务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跟踪审计服务、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复核报告并完成资料归档移交之日止。跟踪审计服务期限暂定18个月。
第三成交候选人:正信智汇****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809324元
服务周期:审计服务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跟踪审计服务、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复核报告并完成资料归档移交之日止。跟踪审计服务期限暂定18个月。
九、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业主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28-****0022
邮箱:****@qq.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28-****8391
邮箱:****@qq.com
十、质疑相关: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邮箱:****@163.com;代理机构邮箱:****@qq.com。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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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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