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商高速公路**段安置点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建设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徐商高速公路**段安置点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建设项目(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东升路与三一零国道交叉口往东国道南侧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主任 138****080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经开区磬**路 A239 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路 183****6805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经济开发区**社区人民东路1588 号;联合体成员:******区二环南路 3377 号市政设计大厦 501 室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社区尚庄村;联合体成员:**市**区汉风街道秦郡路中铁原香漫谷 2 号商业楼 217-1-14 室 | 联合体牵头人:安****经济开发区富贵园小区3栋306 ;联合体成员:**省**市**区科技西路2825号绿地国际**8幢11206 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8.22% (约****3257.40元) | 98.57% (约****5116.90元) | 97.59% (约****9910.3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②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董丽丽 | 赵翠 | 张爱英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02524 | 皖234********31364 | 皖234********14195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冯怀响 | 陈保义 | 侯宝军 |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 AD****00249 | CS201****0916 | CS201****0018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4.86 | 94.65 | 94.12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9月01日-2026年09月04日 | ||||
| 招标代理费 | 823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县**居办公大楼13层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0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