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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服务中心项目修规及建筑方案已完成(详见附图),现根据“阳光规划”的规定,将该项目进行规划批前公告,若有合理意见及建议的,请在公示期满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规划局,我们将认真研究你们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方案。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上述权利。
公告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1日。
公告地点:建设现场;****政府门户网。
联系单位及电话:****规划局0570-****012
**** 057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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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