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篇“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中的说明第13条由“※(1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上述车辆的证明材料,......,纳入信用黑名单,并承担采购方相应损失。”更正为“※(1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上述车辆的证明材料,上述车辆可以是投标人自有,也可以是投标人租赁,但是必须能够证明提供车辆能够满足车辆技术参数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材料。其中燃油水车和燃油洗扫车需要提供(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网上截图证明其车辆相关参数,隔音屏清洗车需提供车辆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评标公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需要向采购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车辆的行驶证和租赁合同(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以备采购方查验。如果存在不实情况,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纳入信用黑名单,并承担采购方相应损失。”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更正为:2026年9月17日**时间10:00;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9月17日**时间10:30;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9月17日**时间10:30。标书代写
注: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罗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2614
采购人地址:**市**区人和街10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姚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5****0051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市**区人和街3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