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年野生鸟类致害绿色防控试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6年野生鸟类致害绿色防控试点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市**区新星北街3号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2026年野生鸟类致害绿色防控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市2026年野生鸟类致害绿色防控试点项目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交付后提供三年免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海燕、潘殿亮、衣瑞东、董冰、于海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委员会办公厅下发的《****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收取在发布中标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16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环山路2号
联系方式:0535-****56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港**大街25号创元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0535-****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青龙、唐明卿、王豪、姜心怡
电话:0535-****862
十、其他
1、采购文件:已公示;
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中标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册地不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
4.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十一、附件
1.被推荐投标人和推荐理由;
2.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原因;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4.****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5.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