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市灌温路1399号 | 1,600,000.00元 | 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百分比):98% | 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百分比):9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9900 | C****9900 其他医院服务 | 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 | ****天府院区、新南院区内。 | 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液氧站已有5m3液氧贮槽、杜瓦罐站及汇流排和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最新管理标准及各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等。 |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自上一合同服务周期结束)起1年,共计1年。 | 除采购人已有的液氧贮槽、液氮罐和氦气瓶,其余气体所需的气瓶及配套设施均由供应商提供,且应严格按照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2025修订版)》、TSG 23-2021/XG1-2024《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执行等。 |
张睿霖(采购人代表)、高子平、郭玲、魏兰、唐继海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C****9900其他医院服务;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48
地址:**市锦城大道366****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采购计划号:510********200053282;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双兴大道118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8-****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童江鑫、衡琪、王小凤、沈润莲186****67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童江鑫、衡琪、王小凤 、沈润莲
电话:186****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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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