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局2026年涉教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详细评审 考评结果 具体标准和要求:“根据****总局发布的2025年1-4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对4个季度的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0.01的得9分,高于0.01(含)低于0.02的得7分,高于0.02(含)低于0.03的得5分,高于0.03(含)低于0.05的得3分,高于0.05(含)的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9分。 注:提供****总局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根据****总局发布的2025年1-4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对4个季度的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0.1的得9分,高于0.1(含)低于0.2的得8分,高于0.2(含)低于0.3的得7分,高于0.3(含)低于0.4的得6分,高于0.4(含)低于0.5的得5分,高于0.5(含)低于0.6的得4分,高于0.6(含)低于0.7的得3分,高于0.7(含)低于0.8的得2分,高于0.8(含)低于0.9的得1分,高于0.9(含)的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9分。 注:提供****总局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价格分 具体标准和要求:“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更正为:“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分值 (注:满采购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不变,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1、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986
2、本项目采购预算:91.1435万元,最高限价:91.1435万元。
名称:****
地址:**市**驿区东街92号
联系方式:028-****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敬业路218号8栋
联系方式:028-****074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028-****0746
****
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