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物名称报废资产处置 | 目录动产类/废旧物资/其他废旧物资 |
| 所在地**大道1号;**区思源路15号 | |
| 最低限价(单价)¥1.00 元 | |
| 资产详情描述
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指定的所有报废物资进行回收处置并完成拆除、清运等服务。如需切割后拆除的,需成交供应商自行切割处理,并在切割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旁边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在处置过程中,货运车辆、人工搬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废物资搬运、装卸及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风险、伤害、损毁责任和人身意外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 本项目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请按时自行前往。每名供应商只能委派一名工作人员进校,供应商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意外、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1.踏勘时间:限2026年9月4日当天: 上午10:00至11:00(**校区东南门集合) 下午 2:30至3:30(华岩校区门口集合) 2.踏勘地点:(**校区)**市**区思源路15号 (华岩校区) **市**坡区**大道1号 3.踏勘联系人:段老师(**校区)、王老师(华岩校区) 4.联系电话:133****3671(段)、 157****3191(王) 5.特别提醒: (1)由于本项目堆放现场情况复杂,为维护正常竞标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利益,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并前往现场踏勘。供应商最终有意参与竞标的,在现场踏勘结束后,凭踏勘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填写要素与递交复印件一致并盖章),需由采购人**、华岩校区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签字不齐全或无签字的踏勘确认书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在网上报价时没有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采购人直接对该供应商按无效竞标处理。 (2)请各供应商务必注意集中踏勘时间,提前或超时,采购人将不再接待。本项目存在两校区现场踏勘,两校区均需参与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中由采购人提供的关于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供参考,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均视为供应商承认待回收处置资产实际状况,后续过程不得以该理由提出异议。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
(一)询价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缴纳询价保证金即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由供应商从其单位账户公对公将询价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备注:****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 名:****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坡支行
账 号:111****95151
3.****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单位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3)****5180
(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供应商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要求与采购人签订背离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合同的。
6.成交供应商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第二章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服务验收方式
(一)实施服务时间
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及清运工作,将被处置物资安全运离现场(处置地点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除渣强制要求规定,成交供应商不得违规处理)。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华岩两个校区)。
(三)服务验收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需求部门组织进行验收。
1.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记录照片、截图等支撑材料,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完成所有服务。
3.本项目服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验收报告模板拟定验收报告,向采购人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含: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确认的服务清单、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的可使用确认书(格式自拟)、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4.采购人需求部门在收齐验收申请材料并经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3****小组进行验收。
5.验收小组所有人均签字同意验收合格后才算本项目验收合格。
6.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成果与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响应文件中优于采购需求的内容一致;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7.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项目验收所产生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人民币总价报价,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且全部响应询价文件内容的供应商,以报价从高到低排序,报价最高为成交供应商。本次报价为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的处置物资回收的总报价。
在拆除及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费、人工费、拆卸费、除渣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供应商一经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全部状况。
三、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转账时备注为“****履约保证金”,超过2个工作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由入围报价供应商由高到低顺序自动递补。
履约保证金全款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坡支行
账 号:111****95151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经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无息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合同要求服务;
3.成交供应商违反廉政规定;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转包分包;
5.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如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需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全款后方可进场实施拆除及清运工作。采购人账户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注意事项:采购人仅出具《**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不提供发票。
四、现场回收要求及安全防范组织措施
1.回收车辆摆放要遵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能影响采购人现场其他车辆进出及人员作业安全;
2.回收装车时要遵从采购人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与指挥,安全有序地装载,对于锈蚀严重、弯曲变形较大的部分影响装车的废旧材料,要做到应收尽收;
3.为有效避免采购人现场火灾及人员伤害等安全隐患,严禁在采购人废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切割拆解。
五、其他
1.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产生的己方或他方人身意外(突发疾病、施工事故等)或财产损失等,全权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其他条款的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竞买方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竞买方。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竞买方报价相同且均为最高,则由租售方自主选定成交竞买方。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竞价模式,竞买方须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报价时所提交的金额(报价总额与明细报价金额)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报价金额一致,否则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