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Q-2026-225
二、项目名称:********监督所)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智飞龙****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明珠大道500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119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监督所)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采购项目 |
| 采购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采购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服务期限 | 自签订采购合同后7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
| 免费质保期 | 有效期不少于1年,如遇问题可无条件退换货。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勤、陈玉琴、陈梦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定额收取3500元。约定由成交人进行支付,含在成交人的报价中。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金泉****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702室,联系电话:177****5100。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监督所)
地址:****花园路700号
联系方式:055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泉****公司
地址:**市**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702室
联系方式:0551-****3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雨、黄莹
电话:0551-****3617、17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