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日—9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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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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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时空2026 火箭及发动机核心部组件产线扩建项目 |
**省**市**市玉成街道绛云二街与益瑞路交叉口 |
**** |
******公司 |
本项****科技城智造示范区现有已建成火箭生产车间内,依托既有厂房、公用辅助动力等配套设施实施配套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为配套原有火箭整机装配生产需求,购置车铣复合、磨床、动平衡机、氩弧焊机、烘干炉等设备10 余台,布设火箭核心零部件配套加工产线,主要为原有火箭产品配套加工发动机、贮箱及配套阀门。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配套加工火箭发动机200 台、泵200 台、推力室200 个、贮箱72 个、阀门1000 套,根据火箭整机产能同步配套生产,预计年新增产值8000 万元。 |
建设期: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通过新增相应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厂房内部装修,以及新增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施工内容,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车间装修废气。在对建筑物进行室内外装修时,采用的水性漆等挥发,对室内空气环境产生一定污染,但采取通风措施后,装修废气通过扩散、衰减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项目施工人员预计约20人,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按50L/人●d计算,产生量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m3/d,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工艺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不大,通过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估计约20人/d,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通过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有效减小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废气主要包括试压气体、胶粘、PT检验、清洗、烘干工序等有机废气、焊接烟尘、机加配修废气,发动机生产线的擦拭、清洗、烘干区域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TA001)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由于项目工件尺寸较大胶粘工序无法集中收集,且胶粘剂等使用量较小,因此环评要求在胶粘、PT检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移动式废气净化器收集(收集效率90%),经移动式废气净化器(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收集效率90%),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台设置三面围罩,1面用于人工操作,对金属粉尘设置侧吸、下吸进行收集。磨床打磨废气设置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金属粉尘经收集(收集效率为90%)后,通入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为95%)后经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次扩建新增废水为去离子水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工业高压蒸汽清洗机废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座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局噪声源等。 4、固废 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公司;焊渣、废焊丝头、废管路边角料(金属碎屑)、废密封件、废光纤/碟片、废胶布、废砂纸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活性炭、废抹布、废航空洗涤汽油、废无水乙醇、废丙酮、废润滑油、废电器元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废切削液配水、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弃包装容器、废胶分类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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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管委会6楼**高新****管理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3719
联系传真:028-****0508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