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我局工程****事务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高效有序,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及相关管理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择优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委托人:****
(三)服务内容:负责我局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梳理、征集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答疑澄清、结果公示、入围通知书发放、备案资料整理、采购档案归档及后续相关咨询服务等全套招标代理工作,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框架协议采购工作顺利完成。
(四)服务周期:自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全部完成、资料归档完毕为止。
(五)服务地点:****(**市同泉路2698号)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选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相关服务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采购咨询等相关业务内容。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具备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操作能力。
4.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符合标准的评审场地,配备完整的录音、录像、监控设备;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能熟练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标书代写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6.****机关、事业单位工程造价、审计服务、中介机构遴选等同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拥有丰富的框架协议采购代理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服务项目。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拟,含单位基本情况、参选意愿、服务承诺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近1年财务状况证明(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6个月任意1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
5.****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及查询网址(须显示在名录内);
6.专业团队配置证明(专职从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凭证、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及软硬件设施佐证材料;
7.信用查询记录(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近三年内同类招标代理业绩证明(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公告截图等);
9.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保密制度、廉政承诺、服务时限承诺、收费标准承诺及代理收费报价;
10.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二)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需按第三条第一款所列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挂靠资质或提交虚假材料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且以后禁止在我局申请相关业务。
四、遴选方式及评审标准
1.遴选方式:本次遴选采用公开报名、综合评分择优确定的方式,由区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内容:主要围绕参选单位资质条件、从业信誉、财务状况、同类项目业绩、团队专业能力、服务方案完整性、质量保障体系、服务时效、收费合理性、廉政及保密承诺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
3.结果确定:评审小组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汇总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单位。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服务方案更优、收费标准更低者优先;若中选单位自愿放弃或无法履约,按得分排名依次顺延确定替补单位。
4.结果公示:****政府信息公**台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中选代理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
5.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届时电话通知为准
评审地点:****会议室
五、报名及资料递交事宜
(一)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3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日9时起至2026年9月4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314办公室(**市同泉路2698号)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线上传送等其他递交方式,逾期、资料不全、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一律视为无效参选。
六、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我局不良服务单位名单,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资料编制、现场参与等所有参选成本,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3.中选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廉政纪律,规范操作采购全流程,按期保质完成全部服务工作,主动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遴选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作出必要调整,参选单位应予理解配合。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9870
办公地址:****314办公室(**市同泉路2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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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