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医院建设项目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9-01 16:39 至 2026-10-31 16:3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96941.4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五一路东侧、新息大道南侧 | |||
| 经度 | 114.751734 | 纬度 | 32.36286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8-11 至 2026-08-2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俞海堂 | 单位联系电话 | 138****7011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向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838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医院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邹明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346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医院,五一路,新息大道东南角 | |||||
| 报告主要结论 | 6.1调查结论 ****医院建设项目地块位于**五一路东侧、新息大道南侧。地块总面积为96941.45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751734°,北纬32.362861°。地块四至范围:**秀水路,西至五一路,南至行知路,北至新息大道。 该调查地块原土地权****办事处****社区,原土地类型为农用地、水塘等。地块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收集资料,对地块历史使用者、周边村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了人员访谈,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了《****医院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该地块历史上长期作为农田、林草地、水塘使用,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情况;历史上未曾使用难降解农药;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污水灌溉区;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风险;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调查地块现场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被污染的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块相关资料收集齐全,满足调查和分析判定工作需求。 综上,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途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下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6.2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为了后续开发能够顺利进行,因此给出以下建议: (1)地块在剩余地块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人员和物资出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地块,防止外来污染物对地块造成影响。 (2)在剩余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应协商制定具体的监测计划和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措施等,纳入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 (3)鉴于污染识别的不确定性,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制定详实可行工程施工方案,杜绝因为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4)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督,在该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确保地块不受到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