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办学达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 ||
| ****办学达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 ||
| A01-124********388400H-****0831-000001-1 | ||
| 更正公告 |
****办学达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澄清变更公告[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8月31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办学达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4)中其它因素评分标准的拟投入人员现修正如下:
| 2.2.4(4) |
其它因素评分标准 |
拟投入人员 (12分) |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拟投入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 1、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建筑类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 2 分,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加2 分,本项最高得 8分; 2、造价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上述人员中,一人具有多专业的只按其中一项专业计算,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且须提供社保证明(含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含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提供退休凭证和聘用证明即可)。标书代写 没有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澄清或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无需**投标截止时间。若本澄清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变更公告为准。本澄清变更公告未补充(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