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部地块用途调整方案》(公示和征求意见稿)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0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1)邮寄****服务中心。
(2)发送电子邮件至zhqcxghghk@bz.****.cn。
意见中需要写明真实意见人姓名、电话、住址及公示事项利害关系的证明。
****服务中心监督电话: ****078 132****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