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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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1 16: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89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市****工业尾气综合利用二期10万吨/年电子级DMC配套3万吨/年EMC/DEC项目

鄂****开发区蒙西产业园

****

**绿之垠****公司

**市****工业尾气综合利用二期10万吨/年电子级DMC配套3万吨/年EMC/DE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鄂****开发区蒙****公司DMC项目一期东侧预留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10万吨/年电子级DMC(碳酸二甲酯)装置、3万吨/年EMC/DEC(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装置、共沸物分离提纯装置及配套的罐区、焚烧(改造)、蒸发结晶等装置。空分、循环水、原料气净化、酸碱罐区、火炬等装置依托一期工程。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工期,土石方应定点堆放,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做好必要的遮掩覆盖;汽车运输建筑材料要进行遮盖,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输道路硬化、洒水;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施工围挡;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设备、车辆使用合格柴汽油。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DMC生产过程中MN再生塔驰放气、粗DMC给料罐产生不凝气、脱轻塔产生不凝气、甲醇脱水塔产生不凝气、含醇废液闪蒸气、硝酸浓缩塔产生不凝气及真空泵尾气,EMC/DEC生产过程中EMC反应塔不凝气、DMC回收塔不凝气、粗分塔不凝气、DEC脱轻塔不凝气、DEC脱重塔不凝气、EMC脱轻塔不凝气、EMC脱重塔不凝气、减压塔不凝气、DMC精制塔不凝气、甲醇精制塔不凝气,CO提纯解析气,其中粗DMC给料罐产生不凝气、脱轻塔产生不凝气、甲醇脱水塔产生不凝气、含醇废液闪蒸气、硝酸浓缩塔产生不凝气及真空泵尾气井二级尾气吸收塔处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他工艺废气直接送焚烧炉焚烧处理;本项目罐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本项目装车栈台废气采用密封塞+小鹤管的回收方式,完成VOCs的密闭回收,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烟气通过SNCR脱硝+急冷塔+湿法脱酸塔+SCR处理后经1根50米高排气筒(现有排气筒改造)排放,其中烟尘、SO2、HCl、NOx 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 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CO、砷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要求;甲醇、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的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中SNCR/SCR联合脱硝限值要求3.8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要求;危废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现有危废库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本项目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无组织废气做好设备的密闭性,液体输送采用密闭性能好的泵,对管道、阀门和法兰接口采用不易泄漏的石墨缠绕垫片,生产中做好工艺指标控制,保证生产稳定有序进行,运行期间加强设备巡检,强化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管理,建立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及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企业边界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排放限值;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排水、初期污染雨水排水等。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原料气废水罐排放废水、开车阶段废水,开车阶段硝酸处理罐产生的硝酸钠废水、DMC装置甲醇脱水塔产生含碳酸盐废水、硝酸浓缩塔产生含5%硝酸水溶液送至硝酸处理罐处理,加碱液中和后送至硝酸钠储罐废水、焚烧烟气碱洗废水、实验废水、装置检修及地面清洗废水,其中硝酸处理罐产生的废水与焚烧烟气碱洗废水一起排入新增蒸发结晶装置脱盐后产生的冷凝液同DMC装置甲醇脱水塔废水、装置检修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废水等生产废水经生产污水管网输送至**双欣****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除盐水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经含盐水管网输送至**双欣****公司中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生活污水管网输送至**双欣****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初期污染雨水汇入初期雨水池(依托一期)中,后经提升泵逐批次提升送入双欣环保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双欣****公司****工程处理后中水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要求回用于循环水站补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确保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降低人为噪声影响,车辆限速、禁止鸣笛;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等。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及辅助设施运行噪声,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压缩机、各类泵等。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布局,选择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在厂区及厂界进行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分类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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