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8月被**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确定为全省第二批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依托省级试点政策机遇,深度挖掘馆藏文物与**文化**,联动优质**团队,目前已开发以镇馆之宝商代青玉鸮、牛首爵、关公像为创意来源的系列冰箱贴和纪念币、“平水相逢”和“二十四节气”瓶装文创水、**方言扑克牌、文创笔记本等数十类特色文创产品。进一步贯彻****旅游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豫文旅政法〔2024〕3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文化文创企业,共同**,一起努力传播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智讲好**文化故事,以鲜活时尚的形式传承**文脉。诚邀具备专业能力、信誉良好、合规经营资质的优秀企业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方向
(一)馆藏文物IP**开发
依托馆藏文物**,以器物造型、纹饰、铭文、典故、寓意等元素为创意灵感来源,挖掘深层价值,提炼出核心IP,设计开发融入日常场景、适配大众消费的文创产品,推动文物所承载的文化传播与生活化落地。
(二)**地域文化挖掘
聚焦****文化特色,围绕豫北历史、民俗、城市底蕴,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文创产品。鼓励非遗技艺与现代设计融合,讲好**故事,彰显地域魅力。
(三)二十四节气文化开发
依托黄河中下游农耕文化底蕴,紧扣二十四节气非遗内涵,挖掘**市节气民俗、时令饮食、农事物候等内容,结合当代审美与生活场景,开发节气主题文创,活化传统民俗。
(四)**成语典故、民间传说、《诗经》文化赋能
立足**成语典故,如毛遂自荐、青陵粉蝶等,以及《诗经》**风、鄘风、邶风等与**相关的经典篇目,提炼佳词好句、风物、意境、情感等元素,通过现代设计转化文化****,重现**风雅,实现经典文化活态传承。
(五)**市各县(市)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遴选一批金银花、卫红花、薄荷茶等**地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企业,经过文化创意包装,共同推出**地方特色国家地理标志文创。
****小学生研学文创开发
聚焦****小学生群体,围绕馆藏文物**和**地域文化,设计开发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互动性的研学配套文创产品,****学校教育深度融合。
(七)驻新高校师生文创作品展示销售区
****博物院二楼中央大厅核心区域,设立驻新高校师生文创作品专题展示销售区,搭建馆校**桥梁,推动高****博物馆文化**深度对接。
(八)“**往事+咖啡”主题文化空间
盘活利用****位于**路东岳庙的临街房,打造“**往事+咖啡”主题文化空间,将精品咖啡经营、**省****博物馆文创展示销售融为一体,形成集文化体验、休闲消费、文创展销于一体的复合型文旅新模式,培育城市特色文旅消费新场景。
****博物院二楼**,建设“**往事+咖啡”文博主题咖啡空间,配套文化展示与文创销售,充分活化场馆现有空间,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博物馆特色文旅消费新场景。
二、**内容
1.全链条产品开发运营:企业依据本馆授权**,独立完成创意设计、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全流程,严控品质,助力打造品牌化文创产品体系。
2.品牌宣传推广:协助开展文创品牌建设与IP推广,利用微信、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线上传播;参与博博会、展会、赛事等线下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期限与考核
**期限暂定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本馆将依据产品创意、品质把控、销售业绩、配合度、口碑、履约情况等维度,对**方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评不合格者,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
四、企业资质要求
1.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无不良政治导向或内容倾向,坚持文化公益与市场运营相结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涵盖文创设计、销售、运营等相关业务。
3.具有2年及以上文创从业经验,有博物馆、文旅景区、文化场馆**案例者优先,须提供真实案例佐证。
4.拥有专业设计及运营团队、完善的开发设备和供应链体系,能独立完成文创项目全流程运作。
5.企业信誉优良,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知识产权侵权处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无重大经营风险。
6.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保,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
7.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出具合规承诺函,侵权责任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8.自愿遵守本馆管理制度与运营规范,服从统一管理。
五、报名提交资料
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确保真实完整。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提交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经营资质或许可证;
3.企业简介、团队介绍、主营业务说明及成功案例;
4.“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及无失信、无重大违法、无重大税收违法承诺书;
装订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装入密封袋中,封口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封面标注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六、流程与时间
(一)材料递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止,现场或邮寄至:**市**区人民东路697****博物院西门(****二楼文创部)
(二)审核评审
****小组,综合审核资质、案例、能力、创意及推广方案,择优选定。
(三)结果公示
入选名单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方。
(四)签约启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框架协议,正式启动**。
七、联系方式
部门:****文创部
电话:0373-****618
八、其他说明
1.未尽事宜由本馆负责解释。
2.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3.我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募细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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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文稿:文创部 编辑: 张 燕 审阅:郝永飞 饶 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