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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通口河右岸北川县老县城段防洪治理工程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通口河右岸北川县老县城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5.12 ****纪念馆
三、建设地点:**省****川羌族自治县
四、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9日
六、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话:0816-****3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