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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要求,****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公司**生产建设****农场2号建筑用砂石矿**生态修复方案》《**生产建设****农场2号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规划局林草科(矿政科)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朱天允 0902-****480
附件1:《**生产建设****农场2号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
附件2:《****公司**生产建设****农场2号建筑用砂石矿**生态修复方案》
附件3:《**生产建设****农场2号建筑用砂石矿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附件4:《****公司**生产建设****农场2号建筑用砂石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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