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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31日省水利厅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8日。
联系电话:0551-****8508
通讯地址:**省**市九华山路48号
邮 编:230022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 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 时间 |
| 1 | **省地矿局324地质队科研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勘查局324地质队 | **市 **区 | / | / | 2026.8.12 |
| 2 | **至**城际铁路(**段)项目 | **市楚江****公司 | **市 | 长****学院 | 长****学院 | 2026.8.12 |
| 3 | ****集团****公司与大众汽车****公司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 | 大众****公司 | **市 | **鑫成****公司 | **鑫成****公司 | 2026.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