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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县第三次
古树名木**普查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的通知》(全绿办〔2025〕9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古树名木**普查的函》(藏绿委办函〔2025〕1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我县古树名木**底数、分布现状、生长态势及保护管理情况,更新完善古树名木**档案数据库,规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我局拟开展全县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综合实力强、技术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44.12万元。 (五)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普查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六)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县域古树名木及后备**外业实地调查、树种精准鉴定、坐标定位、树龄核实、生长状况、生境条件、病虫害情况、保护现状调查登记;完善古树名木“一树一档”电子及纸质档案,完成数据核查、录入、更新,编制普查统计表、专题图、数据库、成果报告,全面形成完整、规范、准确的普查成果资料,顺**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验收。
(八)项目验收:对照《**自治区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操作细则(试行)》(藏绿委办函〔2026〕2号),第三次全县古树名木**普查成果主要包括:1.建立全县古树名木目录;
2.建立全县古树群**数据库;
3.全县散生古树名木、古树群分布图,县级散生古树名木、古树群分布图以及其他专题图等;
4.古树名木普查总结报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生态监测等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记录。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近期信用查询截图。
7. 符合自治区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相关技术及工作要求。
三、报名及资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5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逾期、未密封、资料不全均不予受理。
(三)递交资料(逐页加盖公章、统一密封)
1. 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5. 近三年同类古树名木普查、林业调查业绩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文件。
(四)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四、比选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报名单位资质、技术力量、项目业绩、信用状况、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单位为本项目中选服务单位。
五、联系方式
格央:152****5811
地址:****中心二楼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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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来源:****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