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18784C | 建设单位法人:王均良 |
| 王子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现代工业集聚区鸿运路9号 |
| ****年产5吨炔诺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现代工业集聚区鸿运路9号 |
| 经度:120.793280 纬度: 28.8751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04 |
| 台环建〔202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18784C003P |
| 2018-09-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1878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82MADTX9K84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研究院****公司 |
| 913********592219K,913********063670X | 竣工时间:2026-01-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mod=hpgs-in id=3371 |
| 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吨炔诺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吨炔诺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炔诺酮以19-去甲-4-雄烯二酮、乙炔为初始原料,经乙炔化反应得到炔诺酮粗品,然后经脱色、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干燥等精制工序得到炔诺酮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炔诺酮以19-去甲-4-雄烯二酮、乙炔为初始原料,经乙炔化反应得到炔诺酮粗品,然后经脱色、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干燥等精制工序得到炔诺酮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G1、G2高乙炔含量废气**一套“树脂吸附”装置预处 理,G3~G11废气经车间一级碱喷淋预处理,经预处理的废气G1~G11依托现有设计处理能力为4万Nm3/h的RTO装置,预处理后的废气经“RTO+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污水站高浓废气和厌氧池废气进入企业现状厂区末端废气集中焚烧系统(RTO+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高空排放)。污水站好氧废气和危废库废气经碱喷淋吸收+次氯酸钠氧化吸收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利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G1、G2高乙炔含量废气已**1套“树脂吸附”预处理装置,G3~G11废气经车间一级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利用现有一套RTO焚烧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4万m3/h。本项目不含卤素的有机废气经车间二级冷凝预处理+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直接进入企业现状厂区末端废气集中焚烧系统(RTO+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高空排放),与环评一致。水站高浓废气和厌氧池废气进入企业现状厂区末端废气集中焚烧系统(RTO+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高空排放),与环评一致。实际建设为污水站好氧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喷淋吸收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喷淋吸收处理设施一套(DA003)。该变动已进行非重大变动说明并完成评审工作。 废水:利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 |
| 危废仓库因与废水站距离较远,处理设施单独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开工建设时间距离批准之日在1年内。 已落实,企业已落实环评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已落实法人承诺和按证排污要求,项目竣工后已委托****等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7.7933 | 0.0333 | 54.3536 | 0 | 0 | 27.827 | 0.033 | |
| 8.34 | 0.01 | 16.306 | 0 | 0 | 8.35 | 0.01 | |
| 0.418 | 0.001 | 0.818 | 0 | 0 | 0.419 | 0.001 | |
| 0.084 | 0.001 | 0.164 | 0 | 0 | 0.085 | 0.001 | |
| 4.193 | 0.005 | 8.2 | 0 | 0 | 4.198 | 0.005 | |
| 0 | 1.51 | 0 | 0 | 0 | 1.51 | 1.51 | / |
| 0 | 0.418 | 5.76 | 0 | 0 | 0.418 | 0.418 | / |
| 0 | 0.36 | 20.16 | 0 | 0 | 0.36 | 0.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69.2 | 77.233 | 0 | 0 | 69.2 | 69.2 | / |
| 1 | 废水综合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关于批转**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2008〕74号) | 水解沉淀池+厌氧、+一级A/O、中沉池+二级A/O、二沉池+灭活沉淀池+混凝沉淀池 | 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排放口的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甲苯、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符合《关于批转**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2008〕74号)相关要求;氨氮、总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相关要求;氯化物、硫化物无纳管执行标准,不作评价。 |
| 1 | RTO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G1、G2高乙炔含量废气已**1套“树脂吸附”预处理装置,G3~G11废气经车间一级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利用现有一套RTO焚烧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4万m3/h。本项目不含卤素的有机废气经车间二级冷凝预处理+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直接进入企业现状厂区末端废气集中焚烧系统(RTO+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高空排放),污水站高浓废气和厌氧池废气进入企业现状厂区末端废气集中焚烧系统(RTO+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 2 | 污水站低浓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喷淋吸收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 3 |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次氯酸钠氧化吸收+碱喷淋吸收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 4 | 质检室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 碱喷淋吸收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实体围墙、基础减震等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 1 | 依托企业在厂区西侧占地面积为491m2的危废仓库和厂区北侧3个废液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环卫处置,污水站生化污泥填埋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品回收利用。 | 设施依托现有,固废按环评要求处置 |
| 1 | 依托企业现状厂区已设有1500m3的事故应急池一座。 | 实际已建设事故应急池2个,总容积约4000m3,另外企业还有初期雨水池1个,容积200m3;企业已自行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编号331024-2026-013-M)。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建设,已完**全评价等内容。 |
| RTO、废水站、危废仓库利用现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RTO、废水站、危废仓库利用现有设施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新增废气 VOCs 排放指标需通过区域平衡替代解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排污权购买等相关工作,本项目达产后污染因子排放总量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指标要求内。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书》结论,本项目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总量0.0349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外环境排放量控制值为化学需氧量CODCr0.01吨/年,氨氮0.00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34吨/年。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54.3536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值为化学需氧量CODCr16.306吨/年,氨氮0.818吨/年,二氧化硫5.76吨/年,氮氧化物20.1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77.233 吨/年。本项目实施后,废水CODCr、氨氮排放总量在企业原交易获得的排污权总量范围内,无需区域替代平衡,新增废气 VOCs 排放指标需通过区域平衡替代解决。其他污染因子排放总 量须控制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指标要求内。 本项目涉及的新污染物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号)的规定和《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管控和日常监测工作,新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管控限值要求,并按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施,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碳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书》执行。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排污权购买等相关工作,本项目达产后污染因子排放总量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指标要求内。 已落实,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新污染物排放可达到《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管控限值要求。 已落实。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现自动化生产控制。已按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危废仓库废气单独收集处理排放,已进行非重大变动说明。其他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原有设施,与环评一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