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江苏(南京高淳)粳糯稻/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市高淳区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第八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地方粳糯稻/粳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6年9月7日 10:45

(二)交易方式: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进入“**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下载

1.2026年产稻谷购销**的权利。(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数量

2026年产粳糯稻/粳稻1706.5(±5%)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

必须是2026年产新稻谷:在符合国标的前提下,中标方需优先采购委托方本地稻谷。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等级国标三等及以上,①出糙率≥77%;②整精米率≥55%;③水分≤14.5%(水分超过15%有权拒收);④杂质≤1%(除杂进仓,过筛清理,筛下物原车带回,超过2%有权拒收);⑤互混率≤5%;⑥黄粒米≤1%;⑦色泽、气味:正常;⑧其他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其中黄曲霉素B1≤10μg/Kg,镉含量≤0.2mg/Kg,铅含量≤0.2mg/Kg。

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后,进行入库,粮食全部入库后,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仓检验,如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无条件全仓退货,货物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2.3入库价格:固定价2800元/吨。

2.4轮入时间: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数量,否则视同竞价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2.5交收地点:****指定库点。

3、销售轮出粮食

3.1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销售轮出的粮食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交易底价为仓**板价:指定仓286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中标方的权益按照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补偿。。(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3.2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谢经理 187****5118),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中标方在新粮发货前须承诺不掺混其它年度陈粮,采购方有权到中标方粮源存储点查看粮源情况,若发现掺混陈粮,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3.3出库期限2028年8月5日—2028年9月30日完成出库。自开仓之日起25天内出库完成。

3.4 交收地点:****指定库点。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协议》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5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4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15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中标方还需另外缴纳风险保证金,详见附件三。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203********1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金额1.5‰作为本次交易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否则视同竞价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粮食交收完毕后交易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中标方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为准,买方在交割期内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出库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五)竞拍者要提供增值税发票,仅限企业竞拍。

(六)标的包含的权**过竞价交易成交后,双方应及时在系统中签订“线上合同”。一周内不签订线上合同按违约处理。

八、联系方式

****:

谢经理 187****5118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

李经理 159****1853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181****6697

李经理 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经理 189****9170

会员报名:025-****0160

资金财务: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82467。

2026年9月1日

附件一:《****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地方稻谷购销**双向交易清单(顾陇4).xlsx

附件三:线下合同.pdf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1
招标公告
9月7日江苏(南京高淳)粳糯稻/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市高淳区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