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对漯河市锦程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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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9-01

****对持有的******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对外进行公开处置。

一、债权资产详情

1.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7月20日,剩余债权本金2610.24万元,利息(含孳生息)2,359.34万元,其他权益12.77万元,债权合计4,982.35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2.债务企业概况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35290Q,注册地址:****开发区南环路中段,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安钢,主营业务:预拌混凝土、混合沙浆生产、销售,散装水泥、袋装水泥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存续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保证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0MA404CA7XF,注册地址:**市**区沙北**路30号院内,注册资本1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安钢,主营业务:技术改造投资、引资融资,农业开发投资。(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存续状态:存续。

4.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5.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且进入执行阶段,债务人和保证人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二、处置方式:拟在**、京东等平台挂牌公开竞价处置,具体挂牌时间及****公司网站(www.****.com)或电话咨询。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

(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

(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 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破产管理人审定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公司。

联系人: 程经理 联系电话:0371-****0200

楚先生 联系电话:0371-****0257

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1-****5727

通讯地址:**市**区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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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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