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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市清****管理中心向我局申请****取水口调整工程审批,我局拟对《****取水口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1、项目名称: | ****取水口调整工程 |
| 2、建设地点: | **市**区浸潭镇境内 |
| 3、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为**1座取水陂头、**1****泵站、**DN600输水管道长约8.65km及附属设施。 |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施工废水、降雨地表径流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管理,设置限速标志,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保洁工作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定期检修等综合治理措施。 4、固废:废弃土石方按规定合理弃置,废钢筋、废木桩等分类收集后可利用部分外售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按规定合理弃置;临时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090
邮 箱:qysthjqx_spg@gdq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