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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电镀锌件生产线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电镀锌件生产线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四街镇米冲
运营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为环保改造,不改变现有工艺流程,改造内容为①雨污分流改造:**雨水管网200米,**初期雨水收集池15平方米,容积30立方米。②废气改造内容:新增1台酸雾净化塔及配套设施。进行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及防腐、防渗改造,事故水池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1m3/d)、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厂区分区防渗等以新带老措施。项目属于新增环保工程,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改造。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建设的电镀锌件生产线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及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并进入调试,现就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竣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
调试日期:2026年7月01日~2026年7月02日
若对本单位该项目有任何宝责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我单位的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