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福鼎市][施工]宁德市福鼎市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环沙埕湾陆域)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市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环沙埕湾陆域)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市**市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环沙埕湾陆域)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和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关于专用合同条款的替换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全部内容,替换为本补充通知附件1《专用合同条款》。

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本补充通知所附《专用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二、关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相应修改

因专用合同条款替换,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中涉及下列内容的条款同步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 标书代写

原文:

“b、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修改为:

“b、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0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

注:上述违约金标准符合****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4〕2号)的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函附录》

根据替换后的专用合同条款做相应修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2《投标函附录》。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文字

原文:

“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

修改为:

“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

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212号)

附件:

1.《专用合同条款》

2.《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1日



附件:

附件1.《专用合同条款》_已签章.pdf 附件2.投标函附录_已签章.pdf [****001]**市**市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环沙埕湾陆域).NDCF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1
信息变更
[公开招标][福鼎市][施工]宁德市福鼎市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环沙埕湾陆域)补充通知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