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545德茂路路灯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03 09:30:00,更正为:2026-09-07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9-03 09:30:00,更正为:2026-09-07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5.3.6最后报价: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的,即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的,即响应报价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
更正为:最后报价: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65%的,即响应报价
3.3.2.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0日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所采购的全部货物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
更正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0日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所采购的全部货物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邀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
3.3.2.商务要求4★付款进度安排:2、尾款付款条件:项目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
更正为:4★付款进度安排:项目完成且经采购人邀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区黄**路100号
联系方式:0838-****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泰**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区一层
联系方式:158****49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海涛
电话:158****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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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