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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名称: 2026年**市快速路交安设施升级改造专项工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市快速路交安设施升级改造专项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大伟、刘加文(采购人代表)、房正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规定标准(即50万元(含)以下1万元,50万元-400万元(含)综合费率为1.5%)的40%计算(50万元以内的项目代理费按0.5万元/项目计算),由采购人支付。 金额:52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南楼30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23-****3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梅兰东路41-109 联系人:申双 联系电话:0523-****2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双 电话:0523-****22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