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工作的通知》(黔建保通〔2022〕78号)、《****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市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方案的批复》(黔建保复〔2024〕4号)、《****政府关于印发**县公租房项目盘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方府通〔2023〕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乡辖区内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环卫人员、医务人员、****大学生、快递外卖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刚需住户居住需求,**乡公租房小区面向社会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租房区位概况
公租房区位:**乡公租房小区 位于**街道 店子村洼野裸组(小地名:大凤线19公里),距离神山大道1公里,距离杭瑞高速**站出口4公里,区位优势明显。
交通:项目紧邻大凤线(六龙至**乡老路),背靠G326国道,交通便捷。
二、公租房建筑及户型详情
(一)公租房套数、面积及现状:**乡公租房建设项目分A、B、C三栋,楼栋规划1梯4户,共6层,共计房源72套房间、每套60平方米,共4320平方米,楼栋规划合理,居住密度适中,居家舒适度高。
2.统一户型:全屋标配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单套面积60㎡,户型**通透,功能分区完整,独立卧室、客厅、厨房、卫浴,适配单人居住、务工家庭租住使用。
(三)招租底价:根据公租房管理规定,租金招标底价为每年每套720元,整体招租,每年租金共需最低缴纳5.1840万元。
三、出租方式
整体或单间出租均可。
四、出租对象
面向全社会招租。优先考虑在本乡内无固定居住场所的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或因工作原因在本乡居住且在县城无固定居住场所的人员;因其他原因急需在附近居住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予以优先保障: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2)优抚对象、复员退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绝育户、老年人、鳏寡孤独、建档立卡贫困户、见义勇为等符合条件的家庭;
(3)居住在危房内的家庭。
五、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申报,按照申报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人,依照顺序依次选择可承租的房屋,选定后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若申报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公共租赁住房,或未能选到合适的房源,或申报时已无可用房源的,均纳入轮候范围,按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序,作为下一批配租对象。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报;经审核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其轮候资格。
六、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表。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是指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仅限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和非法活动。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1)出租、出借、破坏房屋结构或者擅自调换、装修、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内居住的;
(3)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经催告仍不缴纳的;
(4)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5)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规定的。
3.承租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已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责令限期退回,并按市场价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将追究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咨询地点、人员及电话
****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雪峰
联系电话:183****0245
五、备注
本招租信息长期有效,直至房源租满为止。具体租赁条件、合同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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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