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子乡天太永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厨房及附属房344.77平方米,餐厅1F500平方米,餐厅2F450平方米,楼梯间241.36平方米,院墙357.2米及配套水、电、暖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采取施工运营一体化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经营性资产,产权归**子乡天太永村。项目建成后,本着“谁运营、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整理项目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财产登记。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项目的有****公司承包管理,****公司负责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常年维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子乡天太永村所有。通过租赁的方式运营,收取收益金年收益率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由中标人负责运营维护,运营期20年,合同一次性签订:(1)签订合同后缴纳首期收益金,收益金缴入甲方指定账户,首期收益金为1年,首期收益金按项目工程合同价×当期LPR(或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核算,待竣工结算报告出具后,多退少补;(2)剩余19年收益金,按竣工结算价×当期LPR 予以确定,逐年缴入甲方指定账户。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2026年**子乡天太永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区中信大厦A座15楼1505室
邮编:025350(请注明“2026年**子乡天太永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5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5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自治区**市****子乡
联系人:姚主任
电话:182****11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区中信大厦A座1505
联 系 人:赵赫
联系电话:136****0394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