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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1)建筑工程:**养殖棚14座,建筑面积12642.24平方米,饲草料棚2座,建筑面积2487.12平方米,管理用房1座,
建筑面积204.3平方米,堆粪棚2座,建筑面积513.1平方米。
(2)配套工程:青贮池2座,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配套出入口、运动场、场地硬化、砂砾路等附属设施。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