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综合物流枢纽中心建设项目B10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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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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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技术标明标)
****建设项目B10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建设项目B10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包编号:****】的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一、问:1、招标文件前附表3.5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中第6点要求“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如有要求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第10点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但前附表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注明这两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即可,两者矛盾。请问关于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承担施工工作的任意一家联合体成员提供即可。2、招标文件第59页技术标评审因素"其他"中规定:承诺内容包含上述两项且完整的得1分。该得分设置与评审因素表中总分值0.4-0.5分的要求不符,请予以明确。 答:1、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注明的描述为准;2、以招标文件“技术评审因素表”分值栏中数值“0.4-0.5”为准。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函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园区****公司 **天钫****公司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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