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吨元明粉**化利用项目
2026年9月,****委托****承担“****6万吨元明粉**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6万吨元明粉**化利用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建设规模:年加工工业元明粉约6万吨。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元明粉**化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年消纳厂区现有粘胶纤维装置副产工业元明粉约6万吨,年产3万吨硫化钠,以自产硫化钠部分替代现有废气碱洗工段外购氢氧化钠,**硫化钠制备车间、全封闭原料输送廊,扩建废碱液处理间,配置回转窑等核心工艺设备及全流程DCS系统,同步升级硫氢化钠制片线,实现厂区工业副产盐闭环循环利用。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2****061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地址:****市昆仑街999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贾晓英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9****706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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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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