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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6年08月20日在**公共**交易网上发布的**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标段编号:****),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⑦技术经济专业人员(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市政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市政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招标文件更正内容为:现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⑦技术经济专业人员(1.5 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标书代写
2、补充初设文本(本初步设计文件属于前期初稿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具体变更内容请各单位下载**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第2次澄清招标文件仔细阅读,以**地区和安县甜水海镇纬十一路、纬十四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第2次澄清招标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